为了提升我园教职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在校园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晋升机制,规范我园教职工岗位晋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晋升资历要求
中级
一级岗位 中级不少于6年
二级岗位 十级3年以上
三级岗位 初级职务4年以上
初级
一级岗位 十二级3年以上
二级岗位 十三级3年以上
三级岗位
二、岗位晋升的流程
1、人事统计当年各岗位的空缺额度并上报教育局。
2、在园内公示当年岗位空缺情况及符合资历要求的员工名单。
3、符合资历要求的员工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填写《岗位晋升申请表》并向人事申报,逾期不申请视作自愿放弃当年的岗位晋升。
4、人事统计申报名单后交由核心组讨论,对申报者进行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如遇符合资历的申报人数超过岗位空缺数时
(1)按行政>中层>骨干教师>成熟教师>普通教师的顺序聘用
(2)如遇两位以上申报者属于同等级(即同为骨干教师或同为成熟型教师)时,可参考前三年年考成绩的总和进行排名,择优聘用。
(3)如遇两人年考总和成绩也相同时,按两人教龄的年数,聘用教龄相对长的老师。
5、将拟聘用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无人提出异议则上报教育局审批。
6、将教育局最终审批结果和名单进行公示。
7、调整岗位晋升教职工的薪资,填写聘用手册,完成岗位晋升聘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