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阻止疫情传播,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现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x月x日24时起,除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院及相关一线工作人员提供服务的餐饮单位外,全市其他所有餐饮单位(含网络订餐、微信朋友圈电话订餐等形式)一律停止餐饮经营活动,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市凡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院及相关一线工作人员提供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持有与所服务单位的订餐合同,并不得对外开展餐饮经营活动。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