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产房是指国家(或地方、城市)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产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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