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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到哪个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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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包括债权债务)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2、如果对其中的一项达成协议,那只好起诉到解决。

离婚诉讼所需材料有如下:

1、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

4、户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

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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