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出售房屋的情况有三种:一方拥有房产权可以通过下家的首付款还清银行贷款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产权登记记载的一方不再享有房产权利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才能出售;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只要协议达成即可售房。
法律分析
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夫妻共有房产,但在离婚协议中规定将房屋产权划归一方名下并出售。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只需要利用买家的首付款将银行贷款还清,再与买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不需要另一方的配合。
第二种:夫妻共同拥有房产,但在离婚协议中规定产权登记记载的一方不再享有房产权利,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若该方想要出售房屋,首先需要办理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之后才能进行出售。
第三种:夫妻共同拥有房产,但银行贷款只在一方名下。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现在该方想要出售房屋。只要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另一方只是配合出售房屋,售房过程中的一切税费以及据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一方承担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应予支持。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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