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对最高人民法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高级人民正、副院长以及中级人民院长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第五条举报中心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举报必须接受。对下列举报,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对判决、裁定不服的,告知举报人向有关审判庭申诉或申请再审;
(二)对不属于本院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告知举报人向受理的举报中心举报;
(三)举报人向其他举报中心举报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本院举报中心转办。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