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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宅基地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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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如下:

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县级或者乡级以上处理。

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

一、农村土地纠纷如何上诉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如果对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农村遭遇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产生土地纠纷,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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