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期间属于上下班途中。通勤期间通常被理解为属于上下班途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应当理解为职工在合理时间内,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用人单位确定的工作地点之间的合理路径。因此,通勤期间是上下班途中的一部分。需要注意的是,通勤时间并不算作上班时间。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乘坐通勤车的时间是否计入工作时间决定权在用人单位。相关法律仅规定了职工每天工时不超过八小时,但未规定乘坐通勤车的时间是否应算作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