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五年能监外执行吗不能定的借口是不能的。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由,按照法律限定,由寓居地社区矫正组织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经过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议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准许。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量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由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不到,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已到,则应及时释放。《刑事诉讼法》第254条限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孩子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限定情形的,能够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如果坐牢五年,实行监外执行,那么如果监外执行了五年后,不用再进五年监狱了。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由,按照法律限定,由寓居地社区矫正组织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经过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议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准许。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量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由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不到,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期满,则应及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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