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1、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的前提为: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且孙子女有负担能力。
2、仍有子女,若子女有能力负担对老人的赡养,应首先由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若子女无力负担或死亡,且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则由孙子女外孙子女对老人进行赡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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