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解除通知是到达生效。通知送达对方后,合同正式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起诉的,人民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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