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定罪量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处罚责任人员。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发行金额达五十万元以上、影响三十人以上投资者或不能及时清偿或清退。
法律分析
一、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1、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的定罪量刑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刑法中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标准是:
1、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应立案追诉;
3、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应立案追诉。
拓展延伸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的定罪量刑:如何判决违法发行股票债券的罪行?
在面对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时,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会考虑被告人的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等因素,以及违法发行股票债券的严重性和社会影响。如果被告人的行为造成了重大损失,可能会判处较严厉的刑罚,如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同时,也会考虑被告人是否有悔罪表现和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等因素来决定刑罚幅度。总之,在判决违法发行股票债券罪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
结语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定罪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犯罪者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将受到罚金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立案标准包括发行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致使三十人以上投资者购买、以及不能及时清偿或清退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