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有时因需要多方协调的难度比较大而存在畏难情绪,不能及时完成。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克服畏难情绪,主动与各科室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完成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