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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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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债务重整是指在企业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仍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情况下,通过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

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债务重整是指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仍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

二、破产重整程序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2、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即予以公告;

3、指定管理人;

4、通知债权人;

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6、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7、自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8、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

三、企业破产重整职工安置

1、企业破产重整职工安置是根据《破产法》规定的,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各有关要在实施企业破产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安定。

2、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其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并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赔偿。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到一年之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以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的。

拓展延伸

破产重整是指在公司破产后,通过法定程序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理、调整和分配,以帮助企业重新获得经营活力。而职工安置则是破产重整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关系到职工的权益和生计。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职工安置工作应当得到重视。首先,企业应当优先考虑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职工在重整计划下能够获得稳定的收入和稳定的工作岗位。其次,企业应当尽力保留现有职工的工作岗位和福利待遇,以减少对职工的影响。最后,企业还应当积极帮助职工实现再就业,为职工提供再就业机会,使其能够获得更好的生活和发展。

综上所述,破产重整与职工安置是破产清算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只有在这两个方面都得到妥善处理,才能使企业能够顺利重整,为职工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发展。

结语

破产重整是指在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仍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重整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提出《重整申请》,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并指定管理人,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自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企业破产重整时,应当妥善安置职工,保障其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一条 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

管理人向人民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

经管理人申请,人民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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