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给我降薪,说不同意就离职,我想申请赔偿可以吗?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给我降薪,说不同意就离职,我想申请赔偿可以吗?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微智科技网


降薪员工离职可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未提供保护、未支付工资或低于最低标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获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法律分析

公司降薪员工离职可以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拓展延伸

雇主降低工资待遇,员工权益受损,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当雇主降低工资待遇,导致员工权益受损时,员工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员工可以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降薪的原因和依据。如果雇主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员工可以考虑提出申诉或投诉。其次,员工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寻求法律意见和帮助。他们可以帮助员工评估案件的合法性,并提供相关法律程序和途径。此外,员工还可以尝试与其他受影响的员工联合起来,共同维权。通过集体行动,员工可以增加维权的力量和影响力。最重要的是,员工应该保留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劳动仲裁机构或。通过以上措施,员工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当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时,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以及赔偿金。在公司降薪员工离职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员工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可以与雇主沟通、咨询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并考虑联合其他受影响员工共同维权。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也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以上措施,员工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