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阐述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及费用。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所需办理材料包括职工身份证、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复婚的应声明单身、《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公积金提取。费用包括提取业务次数和提取金额
法律分析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所需办理的条件
(一)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婚的应声明单身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储蓄账户;
(四)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
(五)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备案凭证
(六)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本条规定的(四)(五)(六)项材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职工无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2、提出申请
如果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由单位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由单位代办,也可以由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3、审核通过
4、公积金提取
业务申请次数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应当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公租房,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租住房屋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结语
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分别是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办理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婚的应声明单身、《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或租住商品住房的租房备案凭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提取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费用按提取金额的1%收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12-29) 第二十四条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以租赁或者其他形式使用房屋的,应当认定为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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