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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的劳动者的医疗费用是保险直接结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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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参保后的医疗费用如果在可报销范围之内的,可由社保经办机构等直接结算。如果当事人就诊医院有联网结算的,在出院办理结算时,要凭医保卡办理报销结算,能报销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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