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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中是否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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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无论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一、哪些员工可以不用缴纳社保

下列员工可以不用缴纳社保:

1、退休人员再就业;

2、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3、承包商派遣人员;

4、停薪留职人员;

5、协保人员;

6、非劳动的兼职人员;

7、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8、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人员;

9、非全日制用工。

一、公司办理社保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需要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户,开户所需的材料有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在社保经办机构填写社保申报表两份并加盖公章,提交相关材料;

3、社保经办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办理。

二、公司不交社保的处罚如下:

1、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如果是自由职业者或者是失业人员,社保的缴纳属自愿,且仅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二、劳务派遣出纳有哪些风险

一、个别派遣公司用工操作不规范

个别一些民营派遣公司运作不规范、不合法,如不交或少交社保,或变相的克扣员工工资等,从而影响了劳务派遣行业的整体形象,破坏了企业以及个人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信任。此外,由于派遣员工、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三角关系,更容易产生员工福利得不到保障、劳动安全易被忽视等弊端。

二、人员流动性大,不利社会和企业的管理

由于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比正式员工低,且从事更多低层次或高强度的工作岗位,于是造成派遣员工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频繁,离职率、失业率高,给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都带来了管理上的困难。

三、配套设施难以满足劳务派遣需求

由于劳务派遣人员中以外地人员居多,因此为了能够让他们安全安心的工作,就需要为他们安排合适的住所。然而,随着近年来劳务派遣人数的快速增加,无法在短期内满足快速增长的劳务派遣需求。而事实上,住宿配套设施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引进外地人才的步伐,因此对外招收劳务人员以及对外招揽人才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四、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责任

对派遣员工而言,他(她)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但对劳务派遣公司而言,因派遣员工是在为要派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和要派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因工伤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义务,由要派单位承担。

因此,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则会依据派遣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劳务派遣工社保怎么办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项目,具体内容是:

1、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6、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的宣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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