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规范分公司在计划相关资料报审工作中的做法,特制订本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计划性,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此工作中的职责。
2、 适用范围
总计划表、拟分包工程清单、年度招标采购计划、月度招标计划、月度材料采购计划、单项招标/采购计划。
3、 术语和定义
"总计划表" 作为项目工程的材料(设备)需求进度总表,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完毕,并作为分公司进行采购行为的参考依据,内容包括:甲供、甲指、甲方认质认价。
"拟分包工程清单"分公司在上报施工总承包招标方案时,需报审该工程的甲方直接分包工程清单。
4、 职责
4.1 工程部上报的资料应包括在项目开工前的材料(设备)需求总计划表、甲方拟分包工程清单。原则上各项材料(设备)及分包工程的采购时间应予以明确,但考虑到施工现场管理的变数过多,允许出现时间不明确的,但时间不明确的材料(设备)采购、分包工程的实际需求时间由工程部提前向采购部发出请购单。
4.2 采购部对工程部报送的年度招标计划、月度招标计划、月度材料采购计划、单项招标/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并报分公司相关部门审批,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公司采购部备案。
4.3 工程部应及时核对并确认所报的年度招标计划、月度招标计划、月度材料采购计划、单项招标/采购计划是否符合材料(设备)需求总表,是否满足工程需要(数量、质量、时间等等),招标、采购物资/服务是否均在计划内。
4.4 分公司生产副总对采购部的年度招标计划、月度招标计划、月度材料采购计划、单项招标/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对产品/服务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工程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时间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进行审核。
4.5 分公司总经理对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5、 工作程序
5.1 工程部须提前60天上报月采购计划,招标计划须提前90天以上上报(以上日期不包括施工图设计周期、编制预算周期、特定材料的生产及制作周期,如铝合金门窗、防盗门、电梯、箱变等,具体填报表格见附表
一、附表
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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