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食堂员工个人卫生制度
1、 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并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后,持健康证明上岗。
2、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即勤洗澡、勤剪发、勤剪指甲、水靴、勤洗手。工作服要每日清洗消毒,每班工作前要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确认消毒后方可进入工作间。
3、 操作过程中禁止佩戴首饰或其它装饰物(戒指、耳环、手链、项链等)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带入厨房或工作间,直接加工或处理即食食品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或消毒过的手套。
4、 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报告并暂停工作,直到完全康复后方可恢复工作。
5、 厨房加工区域内不得吸烟、吃东西、喝水,禁止用手来品尝食品;禁止将食品或盛装食品的容器放在地面或垃圾桶上;禁止用手直接触摸干净餐具或容器的内表面。操作时,不应对着加工的原料或产品方向咳嗽、吐痰、打喷嚏,不许用手擦鼻涕。
6、 不准穿工作服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区。
7、 任何进入厨房和工作间的人员,必须遵守个人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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