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幼儿园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在清洗餐具和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二、 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三、 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再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四、 洗净后,凡能用消毒柜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凡不能用消毒柜进行消毒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
五、 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六、 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七、 待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侵入。
八、 消毒柜及消毒存放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任何与其无关的物品和有害物质。
九、 洗碗间及消毒间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十、 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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