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需备案,社保局是备案的机构。劳动合同备案是为了审查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并需企业盖章、劳动者签字或盖章。劳动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明、解除合同证明等。虽然备案是必须流程,但不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在社保局备案吗?
1、劳动合同若是需要备案需要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根据《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制度》第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备案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审查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服务措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
2、《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企业盖章、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当然,摁手印可以,但不是必须。缴纳社保时,必须要有劳动局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书,并且该劳动合同是经过备案的合同,这是社保局针对缴纳社保所做出的要求。
二、劳动合同社保局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5、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6、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7、续订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目前劳动合同其签署后需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劳动合同签署后,若是变更、续订劳动合同,也依旧需要再次办理备案手续。虽然备案是签署劳动合同后的一个必须流程,但是实际上,不备案也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结语
劳动合同备案是一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审查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服务措施。根据《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劳动合同需要在当地社保局进行备案登记。劳动合同的签署、变更和续订都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备案手续。尽管备案是必须的流程,但不备案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备案的具体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文本等。劳动合同备案的目的是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经办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县级以上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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