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成都社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伤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参考来源:https://chengdu.chashebao.com/ziliao/13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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