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原则及法律依据,以及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离婚时,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无法协商时由判决;个人债务由欠债方自行偿还,除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个人债务包括约定个人负担、未经协商擅自资助他人、独自筹资的债务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双方有补充约定。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1、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
(1)离婚时,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2)债务是因为一方在婚前所负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由欠债方自行偿还。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二、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相关法律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结语
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涉及共同负责和个人债务两个方面。根据《民法典》和最高的相关解释,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归各自所有的,需通过协议或判决解决。而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应由该方自行偿还。此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除非双方有补充约定。因此,在处理夫妻离婚债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诉讼,确保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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