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可以向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要求赔偿其因犯罪受到的损失。但是如果在刑事审判期间没有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在刑事审判结束后再申请民事赔偿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规定:“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权在刑事审判中要求判决赔偿其因犯罪受到的损失。如刑事判决已经生效,强制执行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但已经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同一民事纠纷已经提起诉讼的,不得再次提起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判决或者裁定书生效后,当事人在规定的诉讼时限内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可以在规定的诉讼时限内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其因犯罪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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