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仍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那么这些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也将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其他相关事项,如医疗费用等,也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分析
在进行工伤认定后,如果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则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
1.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仍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如果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那么这些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3. 工伤保险基金也将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4. 其他相关事项,如医疗费用等,也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
二、申请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
根据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工伤伤残鉴定有效时间
1.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
2.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
3.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拓展延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认为伤残情况需要评定伤残等级的,可以在劳动能力鉴定后30日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伤残评定申请。因此,工伤伤残鉴定的有效时间是劳动能力鉴定后30日内。
结语
在进行工伤认定后,如果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则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仍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那么这些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也将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其他相关事项,如医疗费用等,也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伤残鉴定有效时间是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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