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平安建设责任制度 篇2

平安建设责任制度 篇2

来源:微智科技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学院平安创建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平安建设工作职责

  1.将平安创建工作列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切实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四次会议研究平安创建工作,制定平安创建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3.院长是平安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院长张建伟是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平安创建工作的布置、检查、考核。

  4.指导、督促全院开展好平安创建工作,接受市综治办的工作指导。

  5.充分发挥管理和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学院平安创建活动。

  6.做好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

  7.抓好治安防范工作,重点部位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二、平安建设工作措施

  1.坚持“预防为主,技防结合”的方针,认真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防控能力。

  2.积极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活动。

  3.坚持实行联防守护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4.对单位要害部位采取重点防范措施,安装防盗门、防盗网、防盗窗、消防器材及探头摄像监视仪等。

  5.认真落实好治安防范和其它安全防范责任,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严格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

  6.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治安防范和其它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