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磐石市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办法》特作出如下承诺:
1、自觉承担宴请期间的食品安全责任,主动申报备案,接受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件。
2、宴请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不采购变质、过期等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原料;不使用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购买或采收没有达到农药安全期间隔的蔬菜;尽量不吃过夜食物;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避免危害人体健康。
3、宴请食品加工过程要符合卫生要求,刀、砧板等用具生、熟分开,设置必要的防蝇、尘、鼠设施,保持厨房清洁、餐具消毒,重视个人卫生。
4、承办宴请的厨师及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如患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加工。
5、自觉接受监督人员的现场检查和指导,针对检查意见及时整改。
主办者(签字): 承办厨师(签字): 乡镇(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