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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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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有: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二、法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有哪些
1、在国外犯罪已在国外受过刑法处罚的;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正当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
4、紧急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
5、中止犯;
6、胁从犯;
7、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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