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与承包人没有签订书面施工合同,若承包人已经完成施工合同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那么双方口头达成的施工合同是成立的。
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制度中的分包制度需要注意以下行为规范:
1、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合格的承包人;
2、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项;
3、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发包过程中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4、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5、发包人不得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6、发包人不得向承包人指定购入用于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工程承发包方式分类:
1、按承发包范围划分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方式还可划分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3种方式;
2、按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划分可分为:总承包;分承包;承包;联合承包和直接承包;
3、按合同计价方法划分可分为: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4、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可分为:计划分配;投标竞争;委托(协商)承包和指令承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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