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大学生党员档案可以转回村里。根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党员党组织关系应按就近属地原则。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1、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3、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析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4、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学党费。5、党员工作单位党组织是的,原则上由组织部直接转到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党组织是党(总)支部的,由组织部转到市直机关工委,再经市直机关工委转到所在单位党(总)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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