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员工电瓶车丢失,公司是否有责任要看停放车辆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保管合同关系来决定。如果车辆停放在公司专门为员工划定的停车区或者为停车提供看管服务并收费的,本身签订了车辆保管协议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没有停车区域,并没有与职工达成保管协议,也没有向职工收取任何费用,因而不能认为双方存在保管合同关系,那么公司没有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只能报警追究偷盗者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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