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食品类代餐类的同样配方是否会被侵权那要看是否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配方,如果是研发的,那就不算侵权,毕竟味道这种事,评判的标准很难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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