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2、无论是第二次起诉或者是上诉,如果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或者经人民调解后还有和好可能的,人民不会判决离婚的。
一、那你知道什么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判离?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判离婚。要想知道不准离婚咋办,就要先分析一下怎么才能判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既然如此那么不判离婚的依据也就是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当然在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这是不判离婚的情况中,最常见的一种。因为很多人对离婚起诉书不重视,随便一写就交给了,三言两语,笼统的一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无法共同生活”,没有或者无法提供证据,也没有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现状。对于这样的起诉书,会认为当事人起诉的理由不充分而不立案。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不判离婚。没有离婚的法定事由出现又没有证据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会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不判离婚。出现这种情形,完全是由于原告自己态度的转变造出的后果。因为,很多当事人在开庭的时候变得犹豫不决,这种由于正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据。
5、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不判离婚。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否则都不会判离婚的。
综上所述:对于离婚案件是否判离,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上诉书中起诉理由不充分、女方在怀孕期内、没有足够的夫妻感情破裂证明,会参考这几方面的因素,从而不会判离。您知道了吗?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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