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刑事强制举措有关问题的规章》第七条 人民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人民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举措的决定,并通知机关执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刑事强制举措有关问题的规章》第 人民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法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章,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机关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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