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要去起诉时需要自己支付费用。收到通知交纳诉讼费用后,原告需要在次日起的7天内交纳。如果原告不交诉讼费用,有权不受理案件或自动撤诉。
法律分析
原告应在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的第二天起,七日内自行交纳诉讼费。若原告未能交纳诉讼费,有权不受理案件或按自动撤诉程序处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该内容由 黄海玲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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