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需要缴纳罚金。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执行,如果当事人不交纳的,可能强制执行。《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一、我国刑法判处罚金交哪里
刑事案件交的一般是罚金而不是罚款,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指定的银行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是指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刑法》的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强制执行。
二、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的,则一定会判处刑罚的。
三、请问哪个审判组织决定罚金刑的减免
对于对犯罪分子的罚金刑的减免,应当由执行罚金刑的人民进行决定。我国《刑法》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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