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微智科技网


1、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2、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3、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4、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一、清算的相关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

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公司倒闭要提前宣布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企业破产并不需要提供一个月通知,当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时,随时可以申请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三、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等等。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而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强制清算时才由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而破产清算只能由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任。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