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三年原则上不能调动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原则上要在“特岗计划”设岗学校服务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和研究生,不得调动到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除不可抗力因素并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外,不得单方中止合同。“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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