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不是必须的,如果无法出具户口本,可以到机关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然后持该户籍证明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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