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许。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事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在这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时不存在的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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