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股票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条 第一款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票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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