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不是。和收据都是原始凭证,它们都可以证明收支了某项款项;但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
法律分析
收据不是。和收据都是原始凭证,它们都可以证明收支了某项款项;但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而不但是收支款项的凭证,而且凭所收支的款项可以做为成本、费用或收入,也就是说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顾客所索要不同的凭证,这要根据他的目的而分,有的人是为企业办事,需要到企业报销费用,这时他必须索要,否则他不能报销,因为收据不能做成本或费用的原始凭证。
那么,与收据的区别是什么?
与收据的区别如下:
1、收据只在收到款时开出,作为一种款项收讫的凭证。可以自己印制、市面购买、税务局购买,不受太大。作为一种业务、收入实现的确认凭据,必须到税务局购买,或大型企业自己印制时必须到税务局指定的印刷单位印制。
2、收到不能证明已经付款,只有对方通过银行支付(可查询)或收到对方收据时才能证明款项已经支付。所以一般收款时不论是否开具最好都要开具收据。
4、开收据的业务不一定开。有的个体单位,在发生业务时只要收据不要,但只要是业务或销售收入开收据一样要正常交纳各项税费。
5、开的业务有的可以不开收据。如:有的款项通过银行支付,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查询,或能通过其它方式证明款项已经支付。但最好还是要对方开具收据,避免时间长了不好查询。
6、收据的使用范围比广:除收入业务外,可用于个人或单位借款、收款凭据,报销冲账凭据等。
以上就是关于收据是否是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该内容由 冉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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