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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分割的是哪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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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主要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一般会根据以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判决:

1、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和女方;

3、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

4、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

5、约定优先于法定;

6、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

7、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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