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等材料。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信息需要提供什么
1.开具普通所需资料:
(1)个人开具:姓名、身份证号码;
(2)单位开具: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具体可加上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
2.开具专用所需资料:
(1)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
(2)开户行名称及帐号;
(3)货物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
(4)销售清单 。
需要提供的信息是什么
开票资料是指开时需要提供的对方信息,开普通,要对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开具专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
开的话需要提供下列信息和材料:
1、持税务登记证件;2、经办人身份证明;3、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相关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提交的开材料,最后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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