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调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或者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2、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一、管辖权异议申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要交的材料:
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写明本案具体的事由;
2、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身份、资格的证明材料等;
3、证明管辖权有误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相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庭前准备事项有哪些
1、在人民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应当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仲裁机构或者人民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
(2)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
(3)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2、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3、人民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4.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5、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6、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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