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公司债务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有: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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