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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退彩礼案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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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离婚可根据实际情况全部退给或者部分退给支付彩礼方,如果是夫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之一的应当退还彩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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