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害方索赔流程如下:
1、尽量让肇事方垫付医药费。否则,把住院的票据和相关费用的票据都保存好,出院之后找肇事方索赔;
2、治疗终结后做鉴定。可以由交警委托,也可以委托,还可以律所委托;
3、了解肇事方的情况可以找交警,他们手里有驾驶证、行车证。
遇车祸受害方能索要哪些赔偿
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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