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婚前的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7、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